《遥感学报》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郑一菲 通讯员 耿艳秋 淄博报道
为强化机动车排气监管,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违法行为,近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在临淄辖区主要省、市主干道布设11处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遥感检测点,包括昌国路鲁山大道东、临淄G233与G102交叉路口东南、G309收费站、临淄东高速口、临淄高速收费站、寿济路固定点位、临淄清田路、临淄冯北路、临淄乙烯西路、临淄凤凰山路、临淄辛化路等遥感检测点位。
临淄区内遥感检测系统分为垂直式和水平式两种,可对道路上正常行驶的柴油车排气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测(排气污染物主要指排气管排放的氮氧化物等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黑度),检测信息现已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和数据共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机动车在6个月内同种污染物连续两次及以上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限值则判定车辆排气不达标,要求遥感超标车辆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到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对该机动车排放性能进行维修治理。治理后,要到具有资质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复检。逾期不复检或者复检仍达不到规定排放标准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强制处罚。截至目前,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已下达遥感超标车整改通知书10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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